埔里山城天嵐庭園民宿
【週日至週四為平日價】;【週五、週六為假日價】
(含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前後一天)
住宿皆有附早餐
入住時間:當日下午15:00/退房時間:次日早上11:00
假日請儘早預約,並請在訂房後3天內預付3成訂金
匯款戶名:陳明儒
匯款帳號:第一銀行(007) 埔里分行442-50-014359
【訂房注意事項】
1. 民宿提供中、西式早餐
2. 有烤肉需求,可以自備食材,每人50元清潔費
民宿這邊提供爐具(不含木炭、烤網)
3. 如有攜帶寵物請事先告知。
房間內提供:
1.空調、電視、冰箱、餐盤、碗筷、鍋具、茶具,等使用。
2.牙膏,牙刷,浴帽,毛巾,大浴巾,刮鬍刀,洗髪精,沐浴精,吹風機。
3.提供無線上網服務。
訂房時間:AM9:00~PM010:00
Check in:PM 15:00以後
Check out:AM 11:00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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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專線: 0933-781356 陳先生 市話:049-24248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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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後.請來電告知以便確認預留房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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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採電話及FB訊息預約方式,請務必先洽詢訂房,並於訂房後2日內匯出訂金(住宿費 30% )(預訂春節期間須請匯出全額房價) ,匯出訂金後煩請電話告知帳號末五碼,我們將以實際收到訂金後,為確認完成訂房手續,若同時間訂房者,客房保留方式為依照匯款時間優先者先行保留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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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匯出款項者,本民宿有權取消訂房記錄,恕不另行通知,敬請見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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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完成訂房手續者,視為同意訂房須知相關規定,並願意予以遵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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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期間嚴禁違法行為:
※為維護住宿品質,客房內請勿吸煙、酗酒、嚼檳榔。 -
改期或取消訂房需知:
颱風因素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海上、陸上颱風警報)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。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發布下列規定:
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1.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 得請求民宿退還 已付訂金100%。
2.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3.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4.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5.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6.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